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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亲公告登报案例展示寻亲公告女孩,现有3岁左右,于20XX年1月19日在XX县XX乡X行政村X山村小组丫口被人捡拾。望其亲生父母或亲属见报60日内与X县公安局X派出所联系,逾期将按国家法规安置。
认领地点:X县公安局X派出所
联系电话:XXX20XX年X月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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